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 鹤壁市淇滨区金山工业园区北侧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王经理 | ||||
项目名称 | 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 ||||||
项目简介 | 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于2004年9月由国家发改委核准批复,2005年4月20日开工建设,电厂总装机容量2×135MW,1号机组于2006年11月16日投产发电,2#机组于2007年4月27日投产发电。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可持续发展经济,2016年公司对两台机组进行了超低排放改造。1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2016年5月开工建设,2016年10月改造完成投入运行;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2016年4月开工建设,2016年9月完成改造投入运行。建设内容包括脱硝工程建设、脱硫除尘工程改造,加装低温省煤器。年发电年发电2×135MW。 目前用人单位总人数272人左右,一线生产人员106人 | ||||||
项目负责人 | 张孟录 | ||||||
现场调查人员 | 张孟录、王全友 | 调查时间 | 2023.10.26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王经理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谢园,曾恒冲、张孟录、弋启蒙、王兵、刘建辉、张鹏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3.11.2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王经理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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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煤尘、矽尘、石灰石粉尘、氮氧化物、SO2、HCI、NH3、NaOH、一氧化碳、噪声、工频电场。 煤尘、矽尘、石灰石粉尘:检测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各个工种接触煤尘、矽尘、石灰石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各个工作地点的煤尘、矽尘、石灰石粉尘的峰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氮氧化物、SO2、NH3、一氧化碳:检测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各个工种接触氮氧化物、SO2、NH3、一氧化碳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各个工作地点的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HCI、NaOH:检测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工作场所接触的HCI、NaOH最高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噪声:检测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锅炉巡检工、汽机巡检工、推煤工接触噪声强度的每天8h等效声级均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余工种接触噪声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本次共检测44个作业场所噪声,其中有25个作业场所噪声强度大于85dB(A),对噪声强度超过85dB(A)的作业场所进行噪声频谱分析结果显示噪声主要是以中、高频声压级为主的宽频带噪声。 工频电场:检测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变配电各工作场所或设备周围工频电场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针对本次现场调查和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机炉电系统锅炉旁送风机、汽轮机等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罩。 减少巡检工接触高噪声设备的时间,减少接触频次。 及时关闭输煤系统铲车推煤作业驾驶室窗。 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第1部分:总则》(GB 39800.1-2020)要求为接触粉尘的脱硫工、锅炉巡检工、推煤工、输煤工配备KN95防尘口罩。 按照《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指南》(WS/T754-2016)的要求,本次噪声测量结果显示,为接触噪声的锅炉巡检工、汽机巡检工、推煤工配备3M1270降噪耳塞,降噪值NRR为24dB(A),按照公式(NRR-7)/2,有效降噪值为:(24-7)/2=8.5dB(A)。作业人员正确佩戴降噪耳塞后噪声值为:90.9-8.5=82.4dB(A),符合要求。 为接触毒物的化水工配备自吸过滤式防毒半面罩搭配7号(E型)小型滤毒罐为黄色。 建议在夏季作业工人作业时,为接触高温的锅炉巡检工、汽机巡检工等采取空调通风降温设施,缩短工作时间(如35℃以上高温天气时)、为工人提供清凉含盐饮料、提供防暑药品等措施,防止中暑发生 | ||||||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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