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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宏钜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发布时间:2024-02-03 11:16:50

职业卫生评价项目公开信息表

用人单位名称

郑州宏钜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荥阳市飞龙路与建设路交叉口东南角(郑州博鳌建材科技有限公司)6号楼

用人单位联系人

台启洋

项目名称

郑州宏钜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项目简介

郑州宏钜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荥阳市飞龙路与建设路交叉口东南角(郑州博鳌建材科技有限公司)6号楼,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伍拾万元人民币整。

郑州宏钜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总投资5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包装材料的生产销售,目前用人单位现有员工总20人,营状况正常

项目负责人

刘建辉

现场调查人员

刘建辉、张孟录

调查时间

2024.01.12

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台启洋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刘建辉、肖洋洋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4.01.25

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台启洋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影像资料

     

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甲苯、异丙醇、乙酸乙酯、丁酮、噪声

混合粉尘结果分析检测结果显示吹膜制膜工接触混合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要求;生产车间吹膜制膜机旁混合粉尘的短时间检测浓度未超出PC-TWA的3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甲苯结果分析:检测结果显示印刷工接触甲苯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生产车间印刷机旁甲苯的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异丙醇结果分析检测结果显示印刷工接触异丙醇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生产车间印刷机旁异丙醇的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乙酸乙酯结果分析检测结果显示印刷工接触乙酸乙酯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生产车间印刷机旁乙酸乙酯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丁酮结果分析检测结果显示印刷工接触丁酮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生产车间印刷机旁丁酮的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噪声结果分析:检测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吹膜制膜工、印刷工、气泡袋制袋工、快递袋制袋工噪声的8h等效声级均低于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对工作地点噪声强度进行测量,各个工作地点噪声强度均低85 dB(A)

评价结论与建议

针对本次现场调查和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用人单位应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GB39800.1-2020)等规范的要求,为吹膜制膜工配发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防尘口罩和降噪耳塞,为印刷工配发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防毒口罩和降噪耳塞,为制袋工配备降噪耳塞,并按照需求进行更换。

2)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定期检测,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加强职工职业卫生知识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其职业病危害自我防护意识,并自觉维护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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