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评价项目公开信息表
用人单位名称 | 河南兴达商砼有限公司 | ||||||
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河南省郑州航空港区炮李村160号 | 用人单位联系人 | 王总 | ||||
项目名称 | 河南兴达商砼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
项目简介 | 河南兴达商砼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郑州航空港区炮李村160号,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万元人民币整。 河南兴达商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总投资:25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搅拌混凝土的生产和销售,目前用人单位现有员工总数26人,营状况正常。 | ||||||
项目负责人 | 刘建辉 | ||||||
现场调查人员 | 刘建辉、王全友 | 调查时间 | 2024.03.09 | 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刘先军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刘建辉、张孟录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4.03.18 | 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刘先军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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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矽尘、其他粉尘、噪声。 总粉尘浓度结果分析:检测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铲车工、辅助工、维修工接触总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1#、2#搅拌楼(搅拌机处)、1#、2#搅拌楼(中间仓处)定点总粉尘浓度大于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的3倍,接触总粉尘的间隔时间小于1h,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要求;1#传送带(头)定点总粉尘浓度大于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的5倍,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呼吸性粉尘结果分析:检测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铲车工、辅助工、维修工接触呼吸性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1#、2#搅拌楼(中间仓处)、1#传送带(头)定点呼吸性粉尘浓度大于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的3倍,接触呼吸性粉尘的间隔时间小于1h,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噪声结果分析:检测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铲车工、辅助工、维修工、实验员接触的噪声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对工作地点噪声强度进行测量,1#、2#搅拌楼(中间仓处)、1#、2#搅拌楼(空压机处)、3#搅拌楼(中间仓处)、3#搅拌楼(空压机处)噪声强度高于85 dB(A),根据频谱分析显示其主频率主要分布在1KHz~4KHz之间,属于高频噪声。长时间接触该谱段的噪声也是导致听力损伤的重要因素之一,用人单位应加强对作业工人的噪声防护。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针对本次现场调查和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减少铲车工作业时间,宜采取三班一运转的工作制度。 (2)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减少维修工及辅助工巡检频次,使其巡检间隔时间大于1h。 (3)用人单位应及时清理地面及设备积尘,定期对地面进行湿式洒水降尘,防止产生二次扬尘; (4)用人单位应定期对搅拌机、中间仓设备、输送皮带衔接口等设备进行维检修,防止设备密闭不严造成二次扬尘; (5)《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要求,为铲车工、维修工、辅助工等接触矽尘的作业人员发放KN95防尘口罩,并指导及监督其正确佩戴。 | ||||||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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