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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丘县封曹路加油站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检测报告书

发布时间:2022-08-13 15:38:13

职业卫生评价项目公开信息表

用人单位名称

封丘县封曹路加油站有限公司

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封丘县鲁岗镇高产角村

用人单位联系人

潘站长

项目名称

封丘县封曹路加油站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检测报告书

项目简介

封丘县封曹路加油站有限公司成立20150615日,经营范围包括车用乙醇汽油、柴油、润滑油销售;预包装食品零售。目前用人单位一线员工加油工8人,洗车工3人,管理人员3人,运营状况正常

项目负责人

曹继中

现场调查人员

曹继中、袁智民

调查时间

2022.7.11

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潘站长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曹继中、袁智民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2.7.12

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潘站长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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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溶剂汽油。

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检测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加油工接触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的每日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加油区汽油加油机旁、营业区营业厅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的检测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溶剂汽油:检测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加油工接触溶剂汽油的每日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加油区汽油加油机旁、营业区营业厅溶剂汽油的检测结果未超出PC-TWA的3倍。

评价结论与建议

针对本次现场调查和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 39800-2020)要求为接触接触毒物的员工配备相应个体防护用品,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并加强现场监督,确保作业人员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2)用人单位涉及到受限作业时,应注意个体防护。

3)建议在夏季作业工人作业时,采取缩短工作时间(如35℃以上高温天气时,工人采取4h/班工作制)、为工人提供清凉含盐饮料、提供防暑药品等措施,防止中暑发生。

4)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定期检测,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定期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加强职工职业卫生知识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其职业病危害自我防护意识,并自觉维护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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