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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县福通加油站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发布时间:2023-10-07 09:31:12

职业卫生评价项目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原阳县福通加油站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原阳县福宁集镇原新交界处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周琦

项目名称

原阳县福通加油站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项目简介

原阳县福通加油站成立于2016720日,经营范围包括成品油销售。目前用人单位一线员工4人,管理人员1

项目负责人

张孟录

现场调查人员

张孟录、弋启蒙

调查时间

2023.3.31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周琦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张孟录、弋启蒙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3.4.1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周琦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影像资料

  图片21.png         图片22.png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溶剂汽油

溶剂汽油:检测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加油工接触溶剂汽油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加油区汽油加油机旁营业区营业厅溶剂汽油的检测结果未超出PC-TWA的3倍

评价结论与建议

针对本次现场调查和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2部分:石油、化工、天然气》(GB 39800.2-2020)要求为接触毒物的员工配备相应个体防护用品,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并加强现场监督,确保作业人员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2)建议在夏季工人作业时,采取缩短工作时间、为工人提供清凉含盐饮料、提供防暑药品等措施,防止中暑发生。

3)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定期检测,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定期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加强职工职业卫生知识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其职业病危害自我防护意识,并自觉维护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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