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名称 | 鹤壁元昊化工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地理位置 | 鹤壁市鹤山区姬家山产业园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李小亮 | ||||
项目名称 | 鹤壁元昊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4000吨乳胶、高端橡胶制品专用橡胶硫化促进剂项目及3#仓库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建设单位年产24000吨乳胶、高端橡胶制品专用橡胶硫化促进剂项目属于技改项目,是在原“年产13000吨乳胶、高端橡胶制品专用橡胶硫化促进剂项目(2018-410602-26-03-009898)”、“年产11000吨分体类橡胶硫化促进剂项目(豫鹤鹤山制造【2017】08405)”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技术改造,建设项目投资3500万元。 建设项目属于在原项目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技术改造,对部分产品、产能进行调整以及新建3#仓库,内容如下: 对部分产品、产能进行调整,引进节能型化工生产设备和烘干、粉碎设备,进行工艺优化、产能提升等。 对原项目进行升级改造DCS自动化控制系统、SIS安全系统; 对环保系统进行技术改造,深化治理,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 新建3#仓库一座。 建设单位新建3#仓库主要存放产品(PZ)及邻苯二胺等辅料,不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建设单位为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将新建3#仓库与技改项目合并一起做职业卫生“三同时” | ||||||
项目负责人 | 张孟录 | ||||||
现场调查人员 | 张孟录、曹继中 | 调查时间 | 2023.3.7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张工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张孟录、王全有、弋启蒙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3.3.29-31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张工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影像资料 |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二正丁胺、二硫化碳、氧化锌、二甲胺、氰化钠、过氧化氢、六氢吡啶、硫磺、二苄胺、甲基邻苯二胺、噪声、工频电场、高温。 过氧化氢结果分析:检测结果显示该建设单位各个工种接触的过氧化氢,接触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峰接触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 二硫化碳、氧化锌结果分析:检测结果显示该建设单位各个工种接触的二硫化碳、氧化锌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各个工作地点的短时间接触浓度均未达到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氢氧化钠、氰化物结果分析:检测结果显示该建设单位各个作业地点处的氢氧化钠、氰化物最高浓度未达到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噪声结果分析:本次测量了该建设单位整个厂区中作业人员接触噪声强度的共计10个工种,其中4个工种(一车间、二车间、三车间、四车间粉碎包装工)噪声接触噪声8小时等效声级均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其余工种接触噪声强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 噪声超标原因分析:由于建设单位粉碎包装作业过程中产生机械性噪声较高,作业人员接触时间较长,导致粉碎包装工接触噪声8小时等效声级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建设项目属于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类C26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小类C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结合检测数据及建设项目现场管理情况分析认为,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 (1)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2〕48号)要求,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及时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2)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9号)等的要求,及时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每年夏季高温季节来临前,组织现场作业人员针对高温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3)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补充对噪声、硫酸职业健康检查。 (4)加强检维修过程中职业卫生管理,根据作业过程中实际情况,设置防护设施/措施,并为劳动者配发符合要求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同时做好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告知及职业禁忌证筛查。 (5)建设单位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增加应急管理措施、岗位操作规程等内容。 (6)建设单位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20〕第5号)。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7)监督、指导工人正确佩戴使用;严格执行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如使用培训、检查、保养、储存和更换等,以保护工人的健康。 | ||||||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专家组同意通过《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和职业病防护设施按专家意见整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签字后存档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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