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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盱眙高传观音寺三河农场官滩风电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3-08-21 08:50:57

建设单位名称

盱眙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理位置

拟建于江苏省淮安市西南部的盱眙市官滩镇,东经118°31′4.28″~118°51′15.23″、北纬33°0′33.27″~33°11′42.00″

建设单位联系人

刘华

项目名称

盱眙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盱眙高传观音寺三河农场官滩风电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项目性质:该建设项目为新建项目。

项目规模:投资规模:建设项目投资75000万元;

生产规模:装机容量为80MW

项目负责人

袁智民

建设项目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接触水平

工频电场、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接触水平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

评价结论与建议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XG1-2019)判定该建设项目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生产风力发电,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结合类比项目检测数据分析认为,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

1 建筑卫生学补充措施

1)厂房应尽量采用无毒害或低毒害的室内装修材料,尽量不使用对人身体有害的石棉类建筑材料;

2)蓄电池室的机械通风换气量应室内空气中最大含氢量的体积浓度不超过1%计算,且换气次数不应少于每小时6次,蓄电池预制舱的风机不应少于2台;

335kV配电装置区、无功补偿装置室(SVG舱室)机械通风换气次数不应少于4/h2 应急救援补充措施

建设项目在下一步工作中应明确应急救援设施种类、数量及安装/放置位置、参数、防护性能等。

根据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建设项目应至少配备以下应急救援设施:

135kV装置区配备SF6/SO2声光报警,并在装置入口安装显示器,提示进入人员装置室内SF6SO2含量,同时安装事故通风系统,事故通风系统应和SF6/SO2声光报警相连锁;

2)升压站、巡检车应配备应急药箱,药箱内药品配备可参考《电力行业紧急救护技术规范》(DL/T6922018)附录G

3)建设项目应配备防毒面具、正压式呼吸器、担架、应急救援车辆、应急灯等应急救援设施。

3 个体防护用品补充措施

1)建立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参照《风力发电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规范》(LD/T 50-2016)等的要求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培训、使用、报废等进行规定,并明确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的发放周期、型号、数量等内容;

2)对劳动者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等专业知识进行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

3)督促劳动者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前,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确保外观完好、部件齐全、功能正常;

4)防护用品选择有生产许可证及产品合格证的产品。

5)防护用品选型时,还应考虑舒适性及工人的身体特征。

6)防护用品应保存在干净整洁的场所,及时更换过滤元件。

7)建设项目投产后应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适当调整。加强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切实起到保护工人健康的作用。。

4 职业卫生管理补充措施

4.1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人员

建设项目属于可能产生一般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同时作业人数小于100人,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  5号)的要求,配备至少1名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4.2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应结合项目特点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以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建议在制度中明确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其它相关部门在职业病危害防治方面的职责);

2)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建议明确各相关部门在职业病危害告知方面的职责,明确告知的内容,主要包括合同告知、培训告知、公告栏和警示标识告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建议明确申报的时机和申报内容,明确申报应提交的资料情况等);

4)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建议明确职业卫生培训部门及其职责,明确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和方式,建立企业、车间、班组的三级教育,并对相关记录管理进行规定);

5)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建议明确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部门、职责,防护设施的设置、维护、保养、定期检查要求,并对防护设施台账、检维修台账的建立和管理进行规定);

6)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建议明确个体防护用品的购置、检查、发放、作废的管理机构,制定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对配发种类、更换周期、维护保养等进行明确规定,并对相关发放、领用记录进行规定);

7)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建议明确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的机构及其职责、监测及检测基本要求,明确日常检测和现状评价周期及检测结果告知要求,以及检测、评价过程中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相关要求);

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建议明确需要进行“三同时”管理的项目要求,对每个时段需要进行的评价工作进行规定,对防护设施的设计、施工、投入运行等进行规定);

9)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开展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及档案管理工作的机构及其职责,对劳动者健康监护的周期、监护内容及档案内容等进行规定);

10)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建议明确包括职业病危害事故紧急处置的方法和内容、事故调查有关部门的责任、事故报告的程序和内容、事故档案和台账的管理);

11)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建议明确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其职责、主要应急救援措施及装备要求、应急救援物资及其管理、事故报告相关规定等);

12)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建立针对接触毒物、噪声的作业人员)等危害因素的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4.3 职业卫生专项投资

将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职业卫生三同时等费用纳入职业卫生专项投资中,专项列支,保证专款专用。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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