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光山县东方建筑石料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 光山县白雀园镇雷堂村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刘总 | ||||
项目名称 | 光山县东方建筑石料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 ||||||
项目简介 | 光山县东方建筑石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18日,是一家从事建筑用花岗岩开采加工销售的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一线生产员工28人,管理及销售人员15人,运营状况正常 | ||||||
项目负责人 | 张孟录 | ||||||
现场调查人员 | 张孟录、王全友 | 调查时间 | 2023.6.2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刘总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张孟录、王全友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3.6.4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刘总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影像资料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其他粉尘、噪声。 其他粉尘:检测结果显示4个工种接触粉尘每天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各个工作地点的粉尘检测结果均未超出PC-TWA 的3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噪声:本次对用人单位4个工种接触噪声的每天8h等效声级进行测量,检测结果显示3个工种(破碎工、筛分工、铲车司机)均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司磅员接触的噪声强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对工作地点噪声强度进行测量,一破破碎机旁、筛分机旁、铲车驾驶室作业点噪声强度均大于85 dB(A),根据频谱分析,显示主频率在125Hz~2kHz,属于中频噪声,长时间接触该谱段的噪声也是导致听力损伤的重要因素之一,用人单位应加强对作业工人的噪声防护。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针对本次现场调查和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4部分:非煤矿山》(GB 39800.4-2020)要求为接触粉尘、噪声的员工配备相应个体防护用品,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并加强现场监督,确保作业人员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2)根据本次噪声测量结果显示,噪声最大值为97.4dB(A),作业人员接触噪声舒适度为75.0dB(A)~80.0dB(A),因此降噪值为97.4-75.0=22.4dB(A);97.4-80.0=17.4dB(A),因此选用降噪耳塞降噪值为SNR:17.4/0.6=29.0dB(A),SNR:22.4/0.6=37.3dB(A),SNR范围29.0dB(A)~37.3dB(A)。 (3)为接触粉尘作业人员配备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当佩戴口罩呼吸阻力明显增加时更换滤料或口罩。 (4)建议在夏季作业工人户外作业时,采取缩短工作时间(如35℃以上高温天气时)、为工人提供清凉含盐饮料、提供防暑药品等措施,防止中暑发生。 (5)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定期检测,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定期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加强职工职业卫生知识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其职业病危害自我防护意识 | ||||||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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