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评价项目公开信息表
用人单位名称 | 河南巨方通风设备有限公司 | ||||||
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八一路与金桥路交叉口向西500米路南亿龙工业园5号 | 用人单位联系人 | 吴瑞杰 | ||||
项目名称 | 河南巨方通风设备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 ||||||
项目简介 | 河南巨方通风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20日,注册地位于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八一路与金桥路交叉口向西500米路南亿龙工业园5号,目前用人单位一线员工5人,运营状况正常。 | ||||||
项目负责人 | 曾恒冲 | ||||||
现场调查人员 | 曾恒冲、刘旭 | 调查时间 | 2023.10.08/09 | 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吴瑞杰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刘建辉、曾恒冲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3.10.09 | 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吴瑞杰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影像资料 | ![]() | ||||||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其他粉尘(总粉尘浓度)、电焊烟尘(总粉尘浓度)、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臭氧、一氧化碳、紫外辐射、噪声。 电焊烟尘:检测结果显示生产车间焊接工接触电焊烟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生产车间焊接处电焊烟尘的峰接触浓度未超出PC-TWA的3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其他粉尘:检测结果显示生产车间各工种接触其他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生产车间各工作地点其他粉尘的峰接触浓度未超出PC-TWA的3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检测结果显示生产车间焊接工接触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制的要求;生产车间焊接处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的短时间检测浓度未超出PC-TWA的3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臭氧:检测结果显示生产车间焊接处臭氧的浓度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 氮氧化物:检测结果显示生产车间焊接工接触氮氧化物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接触限值的要求;生产车间焊接处氮氧化物的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一氧化碳:检测结果显示生产车间焊接工接触一氧化碳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接触限值的要求;生产车间焊接处一氧化碳的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紫外辐射:检测结果显示生产车间焊接工接触紫外辐射的8h时间加权平均值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噪声:检测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生产车间各工种接触噪声的8h等效声级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对工作地点噪声强度进行测量,等离子切割机旁和风管生产线作业位旁噪声强度均高于85 dB(A),其他各个工作地点噪声强度均不高于85 dB(A),经频谱分析,属于低频噪声。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1)用人单位应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GB39800.1-2020)、《护听器的选择指南》(GB/T 23466-2009)等规范的要求,为接触噪声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降噪耳塞,并按照需求进行更换。 (2)现场检测期间部分焊工未佩戴防尘口罩,用人单位应指导作业人员正确佩戴防尘口罩,并加强现场管理,督促、指导劳动者在作业时正确佩戴、使用并做好防尘口罩的日常维护。 (3)建议用人单位对等离子切割机处和风管生产线作业位处采取相应的吸声等降噪措施,从而减小噪声对劳动者的影响。 (4)用人单位在对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与检查的同时,做好检修、维护与保养记录,并督促接触毒物的作业人员在进行工作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定期检测,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定期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加强职工职业卫生知识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其职业病危害自我防护意识,并自觉维护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 ||||||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未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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