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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熙照发制品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6 15:01:59

职业卫生评价项目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许昌熙照发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许昌市魏都区顺祥路(魏都区产业集聚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刘丹

项目名称

许昌熙照发制品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项目简介

    许昌熙照发制品有限公司成立20170623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括化纤发和人发制品、模特头及模特头配件(支架)的加工与销售。目前用人单位现有一线生产人员8

项目负责人

宋浩东

现场调查人员

宋浩东、弋启蒙

调查时间

2023.11.23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刘丹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肖洋洋、侯鹏政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3.11.29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刘颖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影像资料

熙照采样.png熙照合照.png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其他粉尘(总粉尘浓度)、皮毛粉尘(总粉尘浓度)、粉尘、甲苯、二甲苯、乙酸丁酯、环己酮、丙酮、噪声

其他粉尘(总粉尘浓度):检测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的包装工接触其他粉尘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各个工作地点其他粉尘峰接触浓度均未超出PC-TWA的3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皮毛粉尘(总粉尘浓度):检测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理发接触皮毛粉尘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各个工作地点皮毛粉尘峰接触浓度均未超出PC-TWA的3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甲苯:检测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的化妆工接触甲苯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各个工作地点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二甲苯:检测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的化妆工接触二甲苯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各个工作地点二甲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乙酸丁酯:检测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的化妆工接触乙酸丁酯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各个工作地点乙酸丁酯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环己酮: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的化妆工接触环己酮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接触限值的要求;各个工作地点接触的环己酮峰接触浓度均超出PC-TWA的3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丙酮: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的焊工接触丙酮8h时间加权容许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各个工作地点接触丙酮的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噪声:检测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工种接触噪声的8h等效声级均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对工作地点噪声强度进行测量,搪胶车间、化妆车间、包装车间工作地点噪声强度均不高于85 dB(A)

评价结论与建议

1)建议用人单位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定期检测,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

2)建议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应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未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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