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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县阳光加油站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发布时间:2023-06-27 11:29:57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光山县阳光加油站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光山县城大广高速连接线南侧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胡应明

项目名称

光山县阳光加油站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项目简介

光山县阳光加油站成立20170616日,经营范围包括乙醇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零售。目前用人单位一线员工加油工6人,管理人员1人,运营状况正常。

项目负责人

王全友

现场调查人员

王全友、张孟录

调查时间

2023.6.01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张德保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王全友、张孟录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3.6.03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张德保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影像资料

图片11.png图片12.png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溶剂汽油。

溶剂汽油:检测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加油工接触溶剂汽油的每日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加油区汽油加油机旁和营业区营业厅的溶剂汽油检测结果未超出PC-TWA的3倍。

评价结论与建议

1)根据《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2部分:石油、化工、天然气》GB 39800.2-2020)的要求,为劳动者配备个体防护装备

2)建议在夏季工人作业时,采取缩短工作时间、为工人提供清凉含盐饮料、提供防暑药品等措施,防止中暑发生。

3)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定期检测,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定期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加强职工职业卫生知识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其职业病危害自我防护意识,并自觉维护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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