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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中起重集团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3-05-22 11:18:46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河南豫中起重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长垣市位庄工业园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苗天真

项目名称

河南豫中起重集团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河南豫中起重集团有限公司位于长垣市位庄工业园,该用人单位成立于2005年03月28号,主要从事单、双梁桥、门式、旋臂式、防爆起重机、电动葫芦及防爆电动葫芦、机电产品、吊具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改造、维修、租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用人单位现有一线员工62,任命有1名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制定相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本次评价为首次职业卫生现状评价,用人单位于2023年4月22日组织人员在长垣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门诊部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建厂初期未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过往未发生职业病病例。

项目负责人

高彦

现场调查人员

高彦、宋浩东

调查时间

2023.04.13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苗天真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张鹏、曹继中、王全友、弋启蒙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3.04.19~21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苗天真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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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其他粉尘:本次检测结果显示各个工种接触其他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各个工作地点其他粉尘的短时间检测浓度均未超出PC-TWA的3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砂轮磨尘:本次检测结果显示吊具车间打磨工接触砂轮磨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工作地点打磨作业位砂轮磨尘的短时间检测浓度未超出PC-TWA的3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电焊烟尘:本次检测结果显示各个焊接工接触电焊烟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各个工作地点电焊烟尘的短时间检测浓度均未超出PC-TWA的3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本次检测结果显示安装喷漆工接触苯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接触限值的要求;喷漆房苯的短时间检测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本次检测结果显示安装喷漆工接触甲苯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接触限值的要求;喷漆房甲苯的短时间检测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本次检测结果显示安装喷漆工接触二甲苯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接触限值的要求;喷漆房二甲苯的短时间检测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本次检测结果显示安装喷漆工接触乙酸乙酯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接触限值的要求;喷漆房乙酸乙酯的短时间检测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本本次检测结果显示安装喷漆工接触乙酸丁酯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接触限值的要求;喷漆房乙酸丁酯的短时间检测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本次检测结果显示安装喷漆工接触丙烯酸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接触限值的要求;喷漆房丙烯酸的短时间检测浓度未超出PC-TWA的3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本次检测结果显示双梁车间焊接工接触铜烟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接触限值的要求;双梁车间焊接处铜烟的短时间检测浓度未超出PC-TWA的3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本次检测结果显示各个车间焊接工接触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接触限值的要求;各个车间焊接处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的短时间检测浓度均未超出PC-TWA的3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本次检测结果显示各工种接触氮氧化物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接触限值的要求;各个工作地点的短时间检测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本次检测结果显示各车间焊接处臭氧的浓度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的要求。

本次检测结果显示各车间焊接工接触一氧化碳的8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符合国家接触限值的要求;各车间焊接处的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接触限值的要求。

本次测量结果显示下料区操作工每周40h噪声等效声级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其它所检工种每周40h噪声等效声级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工作场所噪声测量结果显示下料区等离子切割机、切割机、单梁车间组装旁、机加工车间镗床旁噪声强度高于85dB(A),其他各个作业位噪声强度均低于85 dB(A),经频谱分析,作业场所属于中频噪声。

本次测量结果显示各工种接触紫外辐射的8h时间加权平均值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1 职业病措施防护方面

1)焊接工在进行焊接作业时,车间两侧排气扇应处于开启状态。

2)焊接工在进行作业时,焊烟除尘器应在不干扰作业的情况下尽可能接近焊接作业点,以提高净化效率。

3)下料区操作工可增加班次,减少每班工作时间,以减少噪声接触时间,降低操作工每周40h等效声级。

2 职业健康监护方面

该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管理委员会令[2020]第5号)的要求,对新入职劳动者进行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对在岗的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若有离职的劳动者应组织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体检中发现异常的人员及时复查及调岗。用人单位未进行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检查项目详见表13-1。

13-1  用人单位在上岗前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项目

有害因素上岗前离岗时应急健康检查粉尘(其他致尘肺病的无机粉尘)症状询问;内科常规检查,重点检查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血清ALT、后前位X射线高仟伏胸片或数字化摄影胸片(DR)、肺功能。症状询问;内科常规检查,重点检查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系统;心电图、后前位X射线高仟伏胸片或数字化摄影胸片(DR胸片)、肺功能。无锰及其化合物症状询问;内科常规检查;神经系统常规检查及四肢肌力、肌张力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血清 ALT症状询问;内科常规检查;神经系统常规检查及运动功能检查、语速、面部表情等;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血清 ALT无氮氧化物症状询问;内科常规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血清ALT、肺功能、胸部X射线摄片—症状询问;内科常规检查;眼科常规检查;鼻及咽部常规检查;皮肤科常规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胸部X射线摄片、血氧饱和度一氧化碳症状询问;内科常规检查;神经系统常规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血清ALT—症状询问;内科常规检查;神经系统常规检查及运动功能、病理反射检查;眼底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血碳氧血红蛋白、血氧饱和度苯、甲苯、二甲苯症状询问;内科常规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清ALT、心电图、肝脾B超。症状询问;内科常规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清ALT、心电图、肝脾B超。症状询问;内科常规检查;神经系统常规检查及运动功能、病理反射检查;眼底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肝功能、肝脾B超。噪声症状询问;内科常规检查,耳科常规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血清ALT、纯音听阀测试。症状询问;内科常规检查,耳科常规检查;心电图、纯音气导听阀测试(注:听力测试应在受试者脱离噪声环境48h后进行)。症状询问;耳科常规检查;纯音气骨导听阀测试紫外辐射症状询问;内科常规检查;眼科常规检查及角膜、结膜、晶状体和眼底检查;皮肤科常规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清 ALT、心电图—症状询问;眼科常规检查及睑裂部球结膜是否充血水肿,角膜上皮是否水肿,必要时可进行荧光素染色检查;注意有无皮肤红肿、大疱

用人单位葫芦车间安装喷漆工的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有漏项,缺少噪声的在岗期间检查项目:耳科常规检查纯音气导听阀测试

3 个人防护方面

用人单位应按照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8〕 3 等规范的要求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详情见表13-2。

13-2  用人单位各工种的个人防护用品一览表

单元子单元岗位/工种作业方式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个人防护用品北生产区下料区操作工定点作业金属粉尘、氮氧化物、噪声KN95型防尘口罩、劳保手套、降噪耳塞小车二车间焊接工定点作业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噪声、紫外辐射KN95型防尘口罩、焊接手套、焊接面罩、降噪耳塞钻床工定点作业金属粉尘、噪声KN90型防尘口罩、劳保手套、降噪耳塞移动车间焊接工定点作业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噪声、紫外辐射KN95型防尘口罩、焊接手套、焊接面罩、降噪耳塞南生产区双梁车间焊接工定点作业电焊烟尘、铜烟、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噪声、紫外辐射KN95型防尘口罩、焊接手套、焊接面罩、降噪耳塞南生产区单梁车间焊接工定点作业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噪声、紫外辐射KN95型防尘口罩、焊接手套、焊接面罩、降噪耳塞吊具车间打磨工定点作业砂轮磨尘、噪声KN90型防尘口罩、劳保手套、降噪耳塞抛丸车间抛丸工定点作业金属粉尘、噪声KN90型防尘口罩、劳保手套、降噪耳塞葫芦车间安装工定点作业噪声劳保手套、降噪耳塞端梁车间机加工定点作业金属粉尘、噪声KN90型防尘口罩、劳保手套、降噪耳塞电气车间安装工定点作业噪声劳保手套、降噪耳塞机加工车间机加工定点作业金属粉尘、噪声KN90型防尘口罩、劳保手套、降噪耳塞

用人单位应加强现场管理,督促、指导劳动者正确佩戴、使用。

4  职业卫生管理方面

1)该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增加警示标识和告知卡,设置公告栏;

2)该用人单位应进行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卫生培训;

3)该用人单位需要开展上岗前、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4)该用人单位需要建立职业卫生档案;

6)该用人单位需要建立职业卫生相关制度;

7)该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需要进行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

8)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实施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强化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职责,切实做好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9)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原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要求,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及时收集归档整理更新;

10)该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管理委员会令[2020]第5号)的规定,对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操作规程

11)该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管理委员会令[2020]第5号)要求,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

12)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的要求,在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及中文警示说明。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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