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郑州西利康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 新郑市观音寺南场村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何玉芳 | ||||
项目名称 | 郑州西利康新材料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
项目简介 | 用人单位始建于2008年3月3日,位于新郑市观音寺南场村,是一家从事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耐火材料生产;耐火材料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等。生产规模年产碳化硅3500吨,年产刚玉1500吨 | ||||||
项目负责人 | 张孟录 | ||||||
现场调查人员 | 张孟录、王全友 | 调查时间 | 2023.7.7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何玉芳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张孟录、袁智民、王全友、陈昊琦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3.7.10-12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何玉芳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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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用人单位主要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碳化硅粉尘、氧化铝粉尘、硫酸、氢氧化钠、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氮氧化物、臭氧、紫外辐射、高温、工频电场、噪声 结果分析: 粉尘浓度结果分析:本次检测结果显示作业人员接触接触其他粉尘、氧化铝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制的要求;作业场所粉尘的短时间检测浓度未超出PC-TWA的3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硫酸毒物浓度结果分析:本次检测结果显示作业人员接触硫酸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制的要求;作业场所硫酸的短时间检测浓度符合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氢氧化钠毒物浓度结果分析:本次检测结果显示工作场所氢氧化钠作业场所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噪声测量结果分析:本次测量该用人单位作业人员接触噪声强度的共计12个工种,所测量作业人员接触噪声8小时等效声级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 本次检测18个作业场所噪声强度,其中4个作业场所噪声强度大于85dB(A),对上述噪声强度超过85dB(A)的工作地点进行频谱分析,显示主频率在250Hz~4kHz,属中高频噪声;长时间接触该段频谱的噪声也是导致听力损伤的重要因素之一,用人单位应加强对作业工人的噪声防护。 高温结果分析:检测结果显碳化硅单元、刚玉单元的烘干工接触高温的时间加权平均WBGT指数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判定,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属于大类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类C309“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小类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职业健康监护方面 (1)该用人单位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所有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 第5号)的要求,组织落实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上岗前、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2)进行高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锰及其无机化合物和紫外辐射因素职业健康检查。 个人防护方面 (1)为球磨酸洗工、污水处理工配备自吸过滤式防毒半面罩搭配防酸性气体滤盒(黄色),并督促正确佩戴。 (2)督促作业人员配备降噪耳塞、防尘口罩、防毒口罩。 (3)防护用品应保存在干净整洁的场所,及时更换,确保有效; (4)加强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切实起到保护工人健康的作用。 应急救援方面 用人单位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泄险区应低位设置且有防透水层,泄漏物质和冲洗水应集中纳入工业废水处理系统。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方面 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 第5号)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 ||||||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建议用人单位按照《现状评价报告书》及评审组提出的建议逐项进行整改,编制建议落实情况说明,存档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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