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评价项目公开信息表
用人单位名称 | 商水县魏集镇魏连伟加油站 | ||||||
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商水县魏集镇魏集村洪桥南200米S217东侧 | 用人单位联系人 | 魏启东 | ||||
项目名称 | 商水县魏集镇魏连伟加油站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 ||||||
项目简介 | 商水县魏集镇魏连伟加油站成立于2017年12月18日,经营范围包括成品油零售。目前用人单位一线员工3人,管理人员1人,运营状况正常。 | ||||||
项目负责人 | 曾恒冲 | ||||||
现场调查人员 | 曾恒冲、张鹏 | 调查时间 | 2023.11.10 | 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魏启东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曾恒冲、张鹏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3.11.11 | 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魏启东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影像资料 | |||||||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溶剂汽油、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噪声。 溶剂汽油:检测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加油工接触溶剂汽油的每日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汽油加油机旁、营业区营业厅溶剂汽油的检测结果未超出PC-TWA的3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苯:检测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加油工接触溶剂汽油的每日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各个地点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甲苯:检测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加油工接触溶剂汽油的每日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各个地点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二甲苯:检测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加油工接触溶剂汽油的每日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各个地点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乙酸乙酯:检测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加油工接触溶剂汽油的每日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各个地点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乙酸丁酯:检测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加油工接触溶剂汽油的每日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各个地点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噪声:本次测量1个工种接触噪声强度,检测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加油工接触噪声的8h等效声级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对工作地点噪声强度进行测量均不高于85 dB(A)。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1)用人单位涉及到受限作业,应注意个体防护。 (2)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定期检测,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定期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加强职工职业卫生知识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其职业病危害自我防护意识,并自觉维护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 ||||||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未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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