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其他粉尘(总尘)、氨、硫化氢、噪声。 其他粉尘(总尘):检测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污水处理工接触其他粉尘(总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污水处理站气浮室加药处其他粉尘(总尘)的峰接触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硫化氢:检测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污水处理站各工作地点硫化氢最高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氨:检测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各个工种接触氨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各工作地点的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噪声:检测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各个工种接触噪声的8h等效声级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对工作地点噪声强度进行测量,屠宰车间麻电处、屠宰车间劈半锯旁、分割车间分割锯旁、冷库预冷间、制冷机房控制阀门处、制冷机房氨罐旁、制冷机房制冷压缩机旁、污水处理站罗茨风机旁检测点噪声强度高于85 dB(A),经频谱分析高噪声谱段主要分布在250Hz~2kHz,属于中高频噪声,噪声频率越高对人体危害也越大,用人单位应加强对接触噪声作业工人的噪声防护;其他工作地点噪声强度均不高于85 dB(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