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评价项目公开信息表
用人单位名称 | 封丘县天壕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 | ||||||
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封丘县北环路路南、工业路路西 | 用人单位联系人 | 王东良 | ||||
项目名称 | 封丘县天壕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封丘县天壕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位于封丘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工业路与北环路交汇处,是以农林废弃物为原料,以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为基础,实现清洁发电、供热、供暖的新能源企业。 | ||||||
项目负责人 | 宋浩东 | ||||||
现场调查人员 | 张鹏、袁智民 | 调查时间 | 2024.4.3 | 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王东良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刘建辉、张孟录、王全友、肖洋洋/张凤仙、仝贞慧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4.4.10-12 | 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王东良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影像资料 | |||||||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用人单位主要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矽尘、石灰石粉尘、电焊烟尘)、二氧化硫、氨、一氧化碳、氢氧化钠、氮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臭氧、紫外辐射、工频电场、高温、噪声。 检测结果: 矽尘(总尘):本次检测结果显示燃料存放场卸车工、值班员接触矽尘(总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他岗位接触矽尘(总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燃料存放场卸车处、输送皮带处等工作地点的矽尘(总尘)峰接触浓度超出PC-TWA的3倍,卸车工、值班员单次作业接触时间未超过15分钟,一个工作日未超过4次,燃料存放场卸车处、输送皮带处的矽尘(总尘)峰接触浓度未超出PC-TWA的5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他各个工作地点的矽尘(总尘)峰接触浓度未超出PC-TWA的3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矽尘(呼尘):本次检测结果显示燃料存放场卸车工接触矽尘(呼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他岗位接触矽尘(呼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各个工作地点的矽尘(呼尘)峰接触浓度未超出PC-TWA的3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氮氧化物:本次检测结果显示各个工种接触氮氧化物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接触限值的要求;各个工作地点的短时间检测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氢氧化钠:本次检测结果显示各个工作地点接触氢氧化钠的浓度均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的要求。 二氧化硫:本次检测结果显示各个工种接触二氧化硫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接触限值的要求;各个工作地点的短时间检测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氨:本次检测结果显示各个工种接触氨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接触限值的要求;各个工作地点的短时间检测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一氧化碳:本次检测结果显示各个工种接触一氧化碳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接触限值的要求;各个工作地点接触一氧化碳的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国家接触限值的要求。 噪声测量结果分析:本次测量了该用人单位生产车间接触噪声强度的共计8个工种,各工种接触噪声8小时等效声级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 本次检测27个作业场所噪声强度,其中“锅炉房返料风机旁、锅炉房二次风机旁、锅炉房一次风机旁、锅炉房引风机旁、锅炉房除尘器旁、锅炉房空压机房、主厂房给水泵旁、主厂房汽轮机巡检处、主厂房发电机巡检处、化水车间原水泵房”等场所噪声强度大于85dB(A),其他作业位噪声强度均低于85dB(A)。经频谱分析“锅炉房返料风机旁、锅炉房空压机房”处噪声频谱显示其主频率主要分布在120Hz~500Hz,主要属于中低频噪声。“锅炉房引风机旁、锅炉房除尘器旁”处噪声频谱显示其主频率主要分布在250Hz~500Hz,主要属于中频噪声。“锅炉房二次风机旁、主厂房给水泵旁、主厂房汽轮机巡检处、主厂房发电机巡检处、化水车间原水泵房”处噪声频谱显示其主频率主要分布在500Hz~2kHz,主要属于中高频噪声。“锅炉房一次风机旁”处噪声频谱显示其主频率主要分布在1kHz~4kHz,主要属于高频噪声。噪声频率越高对人体危害也越大,用人单位应加强对接触噪声作业工人的噪声防护。 工频电场:本次测量结果显示各个工种接触工频电场的强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判定,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属于大类四、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中类(一)D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1、小类、D441“电力生产”,1.1“电力生产(火力发电、热电联产、核力发电、生物质能发电)”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建议 5、职业卫生管理方面 | ||||||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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