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现有员工40人,其中从事公共场所、水质、医疗卫生检验专职技术人员12人。高级技术职称者5人,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及同等能力者10人,所学或从事专业涵盖卫生检验、安全工程、生物技术及应用、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检测与管理、粮食与生物工程、应用化学等,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开展的需要。
公司拥有大量技术经验丰富顶尖人才和高素质专业团队,同时具备高效率的市场化运行机制,得以长期快速发展。
公司拥有大量技术经验丰富顶尖人才和高素质专业团队,同时具备高效率的市场化运行机制,得以长期快速发展。
关于修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职业健康培训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及《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 第5号)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工作安排,自2024年1月10日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信息系统登录地址变更为https://jsfw.zyjkfw.cn(原地址http://zyws.jdzx.net.cn不再使用)。请将上述情况通知到省级卫生健康委承担相关工作的其他处室,地方相关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以及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关于2023年河南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监测结果的通报 各省辖市疾控中心、职防院(所),济源示范区职防院,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为提高我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技术服务质量,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关于印发<2023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监测技术方案>的通知》(中疾控职科便函〔2023〕119号)及河南省卫生健康委的有关工作安排,河南省职业健康技术质量控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按照《2023年河南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监测技术方案》(豫职质控〔2023〕21号)的要求,对河南省内21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开展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监测工作。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科技厅(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应急管理厅(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医疗保障局、总工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
为巩固和深化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成果,大力推进“十四五”时期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自2022年1月起至2025年12月在全国范围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3月8日,2022年全国职业健康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斌出席会议并讲话。北京、河北、上海、山东、湖南、广东6省市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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